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临哈铁路LEKNSG-2标项目经理部门式起重机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谈编号:MBECDB-LH-J-202501
因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临哈铁路临河至额济纳扩能改造工程LEKNSG-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租赁一批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竞谈设备),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称应谈人)参加竞谈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谈判内容
1.1设备清单
| 序号 | 设备明细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G95/10t-45m-10m | 2 | 存梁场(地点:莫尔格) (设备租赁、安装、取证 ) |
| 2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G95/10t-27.5m-10m | 2 | 铺轨基地(地点:呼和温都尔镇) (设备租赁、安 证、拆除) |
| 3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H10t-32m-9m | 3 | 预制梁场(地点:呼和温都尔镇) (设备租赁、安 证、拆除) |
| 4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H10t-16m-9m | 1 | 钢筋加工场 (地点:呼和温都尔镇) (设备租赁、 取证、拆除) |
| 5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H10t-16m-9m | 1 | 钢筋加工场(设备安装、取证、拆除) |
注:本次竞谈租赁所有设备均为全新设备,暂按表内设备数量进行报价,如数量发生变化,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1.2使用地点及工期安排:
1)使用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施工现场,其中两台MG95/10t-45m-10m在莫尔格。
2)拟租赁期限:2026年1月31日起--2027年7月31日,共预计20月。
1.3租赁方式:按月租赁。
1.4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取证,项目启用后,按月办理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租赁金额的65%,乙方租赁完成,设备退场完毕,双方办理合同封账,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0%,质保金10%(质保期自设备取得检验合格证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到10%,质保期2年,质保金待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如需方付款迟延,供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供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2.合格应谈人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2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若为生产商(具备设备租赁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若为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2.4招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2.6投标人具有设备租赁2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2.7投标人有近2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8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形。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五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9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竞谈文件)的获取
3.1竞谈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12月25日16:00时至2025年12月28日16:00时,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竞谈文件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6:00时前。
3.3答疑:应谈人仔细阅读竞谈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2月30日10:00时前发送给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至鲁班电子商务平台),过时将不再受理。
3.4澄清:对2025年12月30日10:00时前发送给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25年12月30日12:00时前发送给各应谈人(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各应谈人应完成确认。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潜在应谈人。逾期不确认者,视为已收到并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4.应谈文件递交
4.1应谈文件递交:应谈人需于2026年1月4日10:00时前,将应谈文件电子版(每页上盖章)上传至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
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应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谈判保证金
4.3.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4.3.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
银行转账请于开标日期前汇达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须注明是门式起重机谈判保证金,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竞谈文件要求备注导致谈判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户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账号:2105014300080000319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注: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应谈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无效。
4.4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缴纳中标金额0.2%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请汇至以下帐号:
户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账号:210501430008000031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5.谈判时间和地点
5.1谈判时间:2026年1月4日10:00时。
5.2谈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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