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2018-2025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3862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鄂州发电公司2018-2025年度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全厂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利用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1、踏勘收资: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资(工业固体废物化验单由采购人提供);
2、报告编制:负责编制《鄂州发电公司2018-2025年度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鄂州发电公司2018-2025年度炉渣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备注:因炉渣为湿渣,含水率高,不满足《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产品矿物掺合料水分低于1%的要求,不参与专家评审及公示备案,需单独编制报告。)
3、专家评审:负责组织外部专家对《鄂州发电公司2018-2025年度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通过审查;
4、公示备案:负责完成经信部门的备案工作;
5、成果交付:向甲方提交PDF报告(盖章备案版)、纸质报告(盖章备案版)5份。
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本项目拟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供应商须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报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中;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火电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服务业绩。业绩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清单,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报价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23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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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