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5-01-413
项目名称:“我爱浙疆”浙阿基层文化员文艺轻骑兵巡演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8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我爱浙疆”浙阿基层文化员文艺轻骑兵巡演活动
预算金额(元):7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我爱浙疆”浙阿基层文化员文艺轻骑兵巡演活动,详见采购文件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场巡演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含撤场、结算等后续服务)(具体以采购人时间安排和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
办[2007]51号);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进行评审价格扣除;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非企业单位不属于企业性质,不得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