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名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管线码头、临时码头、临时道路维修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宜兴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西沿岸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2.3 建设工期:2076天
2.4 招标文件编号:THHD-ZLZB-2025-101
2.4 招标内容
标的:维修设备。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台班) |
数量 |
设备数量 |
进场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履带式挖掘机 |
1.6m3 |
台班 |
635 |
8 |
项目部通知为准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
含设备费、燃润料费及人工费用; |
| 2 |
推土机 |
160ps |
台班 |
200 |
3 |
项目部通知为准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
含设备费、燃润料费及人工费用; |
| 3 |
自卸汽车 |
25t |
台班 |
1000 |
10 |
项目部通知为准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
含设备费、燃润料费及人工费用; |
| 4 |
洒水车 |
20m3 |
台班 |
200 |
2 |
项目部通知为准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
含设备费、燃润料费及人工费用; |
| 说明:(1)所有进场设备出厂年限不能超过5年; (2)视项目实际情况,是否要求设备购买《工程机械设备保险》; (3)包含操作人员、燃油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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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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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