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经理部(项目名称)电瓶车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经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瓶车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七工区
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七工区项目共1个站1个中间风井3个盾构区间,线路单线全长5.65km,含航城医院站,中间风井站,航城医院站~航城站区间、航城医院站~中间风井区间、场东站~中间风井区间,项目施工周期为2023年11月30-2029年5月28日共计2006天。
根据盾构区间施工需求,需要在狮子山公园站点配置配置4套55t电瓶车设备及4个中板储浆罐,用于本项目盾构施工。详细需求如下:
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设备必须为2年以内生产制造的设备,设备资料需附上真实采购发票;
2、投标时需附带电瓶车运输方案、电瓶车吊装方案、电瓶车整机资料;
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机场南路狮子山公园站及机场东站;
交货期:2025/12/28日先交付2台套用于狮子山公园站盾构始发配套(大里程2台盾构管片外径6.7m的土压盾构机)使用,2026年4月10日再交付2台套到机场东站盾构始发配套(2台盾构管片外径6.7m的土压盾构机)使用;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合法市场主体资格、合规税务与财务、基础经营保障及租赁物合规性等;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3C认证体系;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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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