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项目BB2型离心泵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项目BB2型离心泵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授权集中采购进行带量招标,现邀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相应准入产品范围内的一级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供应商审查准入为本次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参与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所需离心泵(BB2型)22台,共划分3个标包,具体划分规格品种如下:
| 标包名称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数量(台) |
泵型 |
位号 |
|
| 1 |
离心泵-1 |
1 |
抽余液塔进料泵 |
2 |
BB2 |
1340-P-2616A/B |
| 2 |
2#抽余液塔底泵 |
2 |
BB2 |
1350-P-3601A/B |
||
| 3 |
2#抽余液塔回流泵 |
2 |
BB2 |
1350-P-3602A/B |
||
| 4 |
2#二甲苯塔顶泵 |
2 |
BB2 |
1350-P-3802A/B |
||
| 2 |
离心泵-2 |
1 |
重整油塔底泵 |
2 |
BB2 |
1350-P-3210A/B |
| 2 |
歧化进料泵 |
2 |
BB2 |
1350-P-3501A/B |
||
| 3 |
歧化汽提塔底泵 |
2 |
BB2 |
1350-P-3502A/B |
||
| 4 |
液相异构化脱轻塔底泵 |
2 |
BB2 |
1350-P-3703A/B |
||
| 5 |
成品塔底泵 |
2 |
BB2 |
1340-P-2607A/B |
||
| 6 |
重芳烃塔顶泵 |
2 |
BB2 |
1340-P-2805A/B |
||
| 3 |
离心泵-3 |
1 |
二甲苯塔底泵 |
2 |
BB2 |
1350-P-3801A/B |
备注: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包1最高限价为592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价格),包2最高限价为55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价格),包3最高限价为257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价格),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1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7月1日。
2.4质保期:机泵投料试车合格后18个月,或货到现场24个月并经开箱验收合格,以先到为准。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库内生产企业,且供应商状态和产品准入状态均应正常,准入产品9位码为:A35010202。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9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云梦泽平台(www.ymzec.com)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1.2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5工业泵(下游)集中采购结果包3-2 BB2型结构系列化工泵或包3-4 BB2型结构系列化工泵(进口品牌)中标供应商。
3.1.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包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由本公司自主设计、自主生产,在石油化工行业BB2型离心泵(额定流量≥1400m³/h且用于输送工艺介质)不少于3台的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装置种类及规模、产品规格、泵型、流量、介质、合同及对应发票。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出以上信息,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或图纸(信息不全者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范围)。
包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由本公司自主设计、自主生产,在石油化工行业中BB2型离心泵(额定流量≥300m³/h且用于输送工艺介质)不少于3台的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装置种类及规模、产品规格、泵型、流量、介质、合同及对应发票。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出以上信息,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或图纸(信息不全者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范围)。
包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由本公司自主设计、自主生产,且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BB2型离心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设计流量≥3800m³/h、扬程≥170m、温度≥300℃,输送工艺介质比重范围在0.5~0.6)不低于1台的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装置种类及规模、产品规格、泵型、流量、扬程、温度、介质、合同及对应发票。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出以上信息,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或图纸(信息不全者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范围)。
3.3财务要求:
3.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三年及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页截图)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需提供网页截图)
3.5.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10其他要求
3.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设备最终成撬必须由主机制造工厂自身完成,不允许委托公司内其他工厂以及第三方企业进行。投标人所提供的主机要求在报价中明确标出制造工厂名称。
②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③所提供设备为本项目所设计制造全新设备。
④同意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配合最终用户签订技术协议。
⑤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相关要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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