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4530
项目名称: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四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
1、承租办公用房面积及位置状况描述: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左右闲置可办公用房,位于丹东市新城区,毗邻丹东市政府,有地上或地下停车场。2、道路和交通状况:承租办公用房所在区域道路通达状况较好;交通便利程度较好,临近公交车站点。3、基础设施条件、环境质量:承租办公用房周围市政配套设施已达“七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通暖,基本生活设施条件完善;承租办公用房区域噪音、空气污染处于区域的轻微水平,环境较好。承租办公用房需有改造开放式办公区域条件,同时拥有不低于145个房间作为办公室及会议室使用,区域内具备档案存储功能。4、承租期间房屋供暖费、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修缮维护费用由出租方承担。5、具备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2025年房地产估价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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