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房山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房山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 已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开展2026年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京交公管发〔2025〕2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出资 , 招标人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和设计 进行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北京市 房山区 房山区 | |||
| 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含京昆路(G108)、周张路(X002)、涞宝路(X017)、六石路(X018)、岳圣路(X046)、军红路(X209)6条道路共计9处地灾隐患点进行治理,以及列入2026年计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要采取清除危岩体、安装防护网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 |||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730 天 | |||
|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年房山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主要勘査设计内容为地质灾害状况调査、地质灾害勘査、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包括地质灾害状况调査、地质灾害勘査、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等工作。 | |||
|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 其他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房山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开展2026年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京交公管发〔2025〕29号)批准建设,投资额为2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房山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和设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包含京昆路(G108)、周张路(X002)、涞宝路(X017)、六石路(X018)、岳圣路(X046)、军红路(X209)6条道路共计9处地灾隐患点进行治理,以及列入2026年计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要采取清除危岩体、安装防护网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年房山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主要勘査设计内容为地质灾害状况调査、地质灾害勘査、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包括地质灾害状况调査、地质灾害勘査、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等工作。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合同估算价:21万。 勘查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至交工验收后1年)。 | |||
| 标段编号: S110000A001042956003001 标段名称: 2026年房山区普通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 。 招标内容: 主要勘査设计内容为地质灾害状况调査、地质灾害勘査、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包括地质灾害状况调査、地质灾害勘査、初步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等工作。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房山区 房山区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730 天。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勘查乙级及以上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独立完成过2项(含)以上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设计能力。 业绩。 | |||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多允许组建联合体个数:2 ; 牵头单位资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 其他单位资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业勘查乙级及以上 。 | |||
| 2、 / | |||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 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5、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及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及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及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指2020年12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独立完成过2项(含)以上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设计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及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及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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