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二一六大队地勘院储量年报、储量核实类矿产地质技术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5-05017
核工业二一六大队地勘院储量年报、储量核实类矿产地质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核工业二一六大队地勘院储量年报、储量核实类矿产地质技术服务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2.1 采购内容:
编制煤矿矿产储量年报、二三类矿产储量核实报告,主要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新自然资办函[2021]7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通知》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54号)、《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指南》、《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DZ/T 0430-2023)进行报告编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煤矿矿产储量年报 |
2 |
项 |
|
2 |
二三类矿产储量核实报告 |
2 |
项 |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3月。
2.3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喀什地区、伊犁州等(具体地点以需求单位指定为准)。
2.4 质量标准:
(1)《关于做好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新自然资办函[2021]73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通知》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54号);
(3)《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技术指南》;
(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DZ/T 0430-2023)。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储量年报或储量核实报告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4)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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