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西北电建一公司]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房屋建筑工程
1.采购条件
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EPC合同已签订,具备采购条件。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房屋建筑工程
2.2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龙县
2.3项目规模:团结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工程建设容量为262.12MWp的建设、场区35kV集电线路建设、场内外道路建设、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站(500kV金州变)间隔改扩建、220kV升压站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土地流转协调、工程保险(建安一切险除外)、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技术监督、调试、试运、功能试验、智慧场站(含智慧工地)建设、水保环保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生产、所有合规性文件办理,申报工程创优等全过程的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
2.4采购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0KV升压站配电楼、继电器室、消防小室、综合水泵房、危废暂存库、综合楼等基础结构施工。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以甲方统筹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满足现场施工需求,总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达标投产。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准)。
2.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 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须完成至少 1 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上工程包括 待建/在建/已建 的 1项工程。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EPC合同已签订,具备采购条件。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升压站房屋建筑工程
2.2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龙县
2.3项目规模:团结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工程建设容量为262.12MWp的建设、场区35kV集电线路建设、场内外道路建设、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站(500kV金州变)间隔改扩建、220kV升压站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土地流转协调、工程保险(建安一切险除外)、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技术监督、调试、试运、功能试验、智慧场站(含智慧工地)建设、水保环保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生产、所有合规性文件办理,申报工程创优等全过程的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
2.4采购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0KV升压站配电楼、继电器室、消防小室、综合水泵房、危废暂存库、综合楼等基础结构施工。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以甲方统筹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满足现场施工需求,总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达标投产。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准)。
2.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 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须完成至少 1 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上工程包括 待建/在建/已建 的 1项工程。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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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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