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机械段2026年生产用汽车驾驶业务委外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鹰工机招(2025)1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机械段2026年生产用汽车驾驶业务委外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机械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工务机械段2026年生产用汽车驾驶业务委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6辆生产用汽车驾驶业务服务(中型车13辆,大型车3辆)实际数量按实际发生为准,服务期限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使用的驾驶员必须具有B1照及以上驾驶证。
4.投标人使用的驾驶员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近一年内无失信约记录。
5.须具有所投项目近三年以来的服务业绩不少于1条,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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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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