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12-3-3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20A卸船机检修服务,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20A卸船机检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规 模:根据生产需要,玉环分公司计划对20A卸船机进行检修工作。
2.3 标段划分: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20A卸船机检修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华能玉环分公司
2.5 服务期: 25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玉环分公司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卸船机区域机务、电气、仪控等三个专业的检修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且许可子项目内含桥式起重机(A)。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许可子项目含桥式起重机(A)。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卸船机的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9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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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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