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车站呼和站、呼和东站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补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837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车站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和站、呼和东站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补强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所投产品参数以及功能需要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
9、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