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克拉2026-2027年度数智化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15-FK043-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负责克拉、克深、中秋等油气藏的矿权管理、滚动开发、油气生产运行、油气藏研究与管理、地面建设、油气集输处理等油气开发全过程管理工作。
为满足管理区对数智化技术服务的需求、加深标准化工作平台应用以及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需优选能力强、信誉好的队伍,适应油田数智化转型需求,开展克拉采油气管理区2026-2027年度数智化技术服务。
1.4 招标范围:
(1)现场技术服务: 协助用户使用信息平台,开展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分析及日常管理,开展信息平台的培训使用。
(2)信息平台运行保障:解决用户使用信息系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bug反馈给相关项目组并进行优化;开展信息平台中涉及的数据整理和初始化等工作。
(3)软件功能开发:根据管理区实际需求,开展软件功能个性化定制。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2027年12月31日止。
2.2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政府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材料)。
3.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至少1人,具有不少于3年的担任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②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至少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提供社保机构纸质凭证扫描件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截图(https://si.12333.gov.cn);
③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工作履历或工作简历
3.3 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企业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情形;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
3.5 禁止情形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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