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
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28202512210001-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招标项
目编号:ZFC140428202512210001-03)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子
发改审字[2025]40 号、长子发改审字[2025]55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拟通过
县财政注入项目资本金、申请上级资金和银行融资等多方筹资,招标人为长子县
华康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子县鲍店镇南街村、郭家庄村。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 66395.61 平方米(约 99 亩),建筑面积约
49646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加工综合体、产销保鲜库、展销和电商中心、果蔬
流通中心、肉禽蛋流通中心、设备用房及污水处理、消防水池和水泵房等。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
组织招标。
2.5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540 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治市新发地农产品冷链集配(长子)交易中心一期项目监理: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
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
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 行 人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查 询 截 图 ;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查询截图。
3.4 其他要求:(1)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
费证明(须含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
费证明为准);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完税证明。(2)投标人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