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市船山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管网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设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船山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管网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设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船发改许可【2024】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兴船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船发改许可【2024】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瑞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管网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设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
(3)项目建设规模及范围:遂宁市船山区五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优化提升改造,对监测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加药设备等195台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更换;改造配套污水管网(DN300-DN1000)15.14公里,提升泵站10座。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能力从2800吨/天提升至 3200吨/天,预计年节能量31.40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80.38吨;。
(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遂宁市船山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管网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设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相关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
(6)项目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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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