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2026年化工二部聚丙烯装置复配抗氧剂SCCI73H-01框架采购

2026年化工二部聚丙烯装置复配抗氧剂SCCI73H-01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SH2511-ZBGK0001-XNFZX53-B11047686416076-53

招标机构管理编号:ZY26-XN107-WZ005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化工二部聚丙烯装置复配抗氧剂SCCI73H-01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2026年化工二部聚丙烯装置复配抗氧剂SCCI73H-01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复配抗氧剂SCCI73H-01,是用于聚丙烯装置生产CI73H产品时使用的添加剂。属于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为集采结果未覆盖型号,按照集采公告中结果执行的相关要求,由我公司按照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在一级供应商库内采购。根据公司2026年度工艺用三剂消耗计划,复配抗氧剂SCCI73H-01计划消耗量为60吨,拟组织年度框架采购,框架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买方根据生产计划,有权调整供货量及终止框架协议履行。

2.2招标范围:聚丙烯装置复配抗氧剂SCCI73H-01,预估数量:60吨(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框架有效期内采购订单为准)。

2.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450万元,单价7.5万元/吨(含13%增值税) ,超过单价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单价和总价报价。商务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价格组成包括货物及货物的13%的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现场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5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库房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供货时间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内的采购订单或买方通知为准,具体在订单或通知下达后 10 个日历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2.7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四川石化2026年化工二部聚丙烯装置复配抗氧剂SCCI73H-01框架采购

2.9付款方式及时间:结算的数量以买方实际出库和使用报告认定合格的数量为依据,使用不合格不予结算。根据使用部门出具的使用合格报告结算,凭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财务挂帐后60天内支付相应货款的100%。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10其他要求:中选单位产品属于首次在四川石化使用或相关部门有试用要求的,签订合同后需由买方组织试用,试用合格的,在转为正常使用后统一结算;试用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2.11约束条款:买方将对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履约情况严格把关,质量评价分为到货验收和使用质量评价等阶段,到货验收以买方按照《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原料和三剂质量检验管理办法》和《四川石化入厂原料和三剂分析检验计划》执行验收的结果为准,使用质量评价以使用部门出具的使用合格报告为准。对于到货验收或使用评价未达到要求或承诺的,买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不予结算或进行考核。

2.12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A15030712 塑料复合剂(旧品名:13030120 复配抗氧剂)物资品名内的有效一级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且物资分类码“A15030712”产品状态显示“正常”。

*3.4投标产品必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国内不少于1套UNIPOL聚丙烯装置同类中熔高抗冲牌号产品的使用业绩证明(不含试用业绩),单个合同使用量需不少于5吨,至少提供业绩相对方在其应用期间两个不同批号的产品合格证,且产品弯曲模量要≥900MPa、拉伸屈服应力≥18.0MPa、常温冲击≥45.0kj/m2。以下要求需同时满足:

3.4.1提供的业绩表中应包括:使用装置名称、生产工艺、生产树脂牌号、联系人及电话。

3.4.2提供最终用户的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以及至少1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4.3业绩合同中应体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货物数量、签订时间、履行期限等信息;如合同中未体现,需附物资明细表或用户证明。

3.4.4合同物资使用时间及效果应通过用户证明体现,用户证明需要体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效果,加盖用户有效印章。

3.4.5提供业绩相对方在应用期间两个不同批号的聚丙烯产品质量合格证,以说明产品弯曲模量、拉伸屈服应力、常温冲击等指标。如业绩相对方产品合格证无相关分析项目,需出具由该业绩相对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以上业绩均限定为投标文件中所推荐使用的成核剂牌号,即业绩产品所用成核剂应与投标产品选用成核剂为同型号产品,若不能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技术协议等资料予以证明。中标方供货时应提供对应成核剂的采购发票并注明型号。

*3.5投标人的产品在招标方使用已被证明失败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招标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有产品在招标方使用有不良记录或者使用效果存在争议,没有解决的,本次投标将被拒绝。

*3.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财务报告要求为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9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10投标人须承诺投标货物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

*3.12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内容均为“*”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青海油田涩北气田2025年场站改扩建工程-10KV电网升级改造”电控撬采购(二次招标)

下一篇 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度工业过氧化氢框架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