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2026年度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FW1900
本招标项目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2026年度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拟外购乙烯作为原料,以生产高端新材料为目标,建设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为保障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杜绝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借鉴行业内委托第三方安全监督实现项目建设HSE 管理风险受控的成功案例,拟聘用第三方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促进各建设单位有效履行安全管制职责,提升HSE体系运行质量,实现安全零事故、人身零伤害、环境零污染。
2.2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委托要求开展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工作,提升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招标人健全项目 QHSE 管理体系,指导监督体系运行情况;指导监督参建单位QHSE管理体系运行,定期对承包商进行体系审核;
(2)审核承包商的危害因素识别、作业计划书、HSE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检查承包商HSE方案的实施;
(3)对承包商进行入厂HSE培训并组织考试;
(4)对承包商入场设备机具的检查;
(5)对工程项目的HSE监管;负责对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脚手架、临时用电、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等项目建设高风险作业提供技术监督支持;对承包商各类作业风险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监督检查参建方HSE管理工作的开展;
(7)为参建方提供HSE技术咨询;
(8)现场HSE检查;
(9)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 标段 |
安全监督服务范围 |
安全监督最大需求人数 |
估算金额 |
备注 |
| 标段一 |
POE装置 |
2 |
439.4万元 |
各装置安全监督仅负责本装置内安全监督。 |
| FDPE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 |
3 |
|||
| 1-己烯/1-辛烯装置 |
3 |
|||
| 乙丙橡胶装置 |
3 |
|||
| 电解水制氢装置 |
2 |
|||
| 标段二 |
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主厂区建设范围内除标段一中5套装置区域外的其他所有区域,如储罐区域、辅助设施区域、仓储区域等 |
11 |
371.8万元 |
储运设施、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码头罐区区域共设置12人,实施区域流动监督。 |
| 主厂区外码头工程及码头罐区区域 |
投标要求: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如投标人在标段一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标段二不再参与评审。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无。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三方安全监督或HSE技术服务的业绩,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服务范围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为准)。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服务过的项目中未因投标人安全监督责任发生过一般A级(3人以下死亡,或3-9人重伤,或100万-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及以上事故,并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本单位公章。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注:3.5.1—3.5.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5.4-3.5.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1-3.5.6项在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
3.6 项目人员要求:
3.6.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6.1.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工程建设项目HSE技术服务或第三方安全监督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经历。
业绩证明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证明资料:
1)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清晰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建设方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承包范围等页面。
3.6.1.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6.1.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劳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2其他人员
3.6.2.1各标段所需安全监督人员均应具备化学工程、化学工艺、过程装备、工程建筑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6.2.2安全监督应具有3年以上大型场站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经验,精通临时用电、大型吊装等高危作业管理标准,年龄应不超过55岁;人员入场工作前,中标人需将所有安全监督人员的人员简历和职称证书扫描件等资料交至招标人核对,所有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与中标人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如果服务期间需要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安全监督人员的标准。(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3.7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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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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