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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分中心)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2501637-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学府路8号南京大学浦口校区内
  2.2 招标范围:①包括且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改造更新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条件、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实验室工艺、光伏、智慧教室、废水废气处理、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配合、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②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若有)、配合施工进行设计优化、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维护等。
  2.3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424,275.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及周边环境改造出新,地点在校内分散,点多面广(涉水和道路环境整治)。各栋既有建筑包括实验、教学、产学研融合交流平台等多功能,建设年代从1989年到2006年,建筑踏后情况各不相同改造较复杂,根据现状考虑采用点云重建、FRP加固新技术及无损锚固新工艺等方法进行建设。总改造面积约为74592.77平方米,包括五个部分。1、玉辉楼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34687平方米,实施功能改造(拟改造为实验楼)、立面出新、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内容。2、教学楼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27565平方米,实施立面出新、屋面整治、窗户更新、内部装修、智慧教室等内容。3、科学会堂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12340平方米,实施功能改造(产学研融合交流平台)、局部加建、立面出新、屋面整治、内部装修等内容。4、一期环境整治。中央大道、孔子路(部分)、行知路、纵一路、横一路、翠屏路、育英路等道路改造更新;区域水电气等地下管网改造;名人园、校友林等区域重点景观提升;变电所、开闭所、污水提升泵房等改造。5、南一门出新及既有建筑消险改造。校区南一门改造出新,其他既有建筑消险改造出新。本项目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9、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10.4、评分办法备注”。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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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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