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设备部分已由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隆发改发[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武隆区江口、火炉、桐梓、土地、黄莺、接龙、文复、龙洞、浩口、后坪、凤来等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武隆区和顺、凤来、庙垭等19座污水处理厂(站)及8座污水泵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共计更新改造设备773套。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批次项目,包括江口、火炉、桐梓、土地、黄莺、接龙、文复、龙洞、浩口、后坪、凤来等11座污水处理厂(站)及6座污水泵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设备约420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36872794.86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所有货物的供货、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3月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水泵类、污泥叠螺脱水机、风机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