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农垦弶港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智能化灌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5年度江苏农垦弶港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智能化灌溉已由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省弶港农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农垦弶港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智能化灌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220万元。
2.3项目地点:东台市弶港农场
2.4工 期: 10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 5 年。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810002000177001001 |
2025年度江苏农垦弶港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智能化灌溉 |
智能化灌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2 安装单位资格
/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自2025 年9月至 2025 年11月(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连续3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3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智能化业绩(智慧农业、智慧农场、水利信息化等),单笔合同需在100万(含)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3.1.5设备品质要求
/
3.1.6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中所述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t(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t(二)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1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t(三)投标人业自2024年 11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t(四)投标人自2025年9月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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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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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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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5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8 分 业绩: 2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 (取值范围:93%-97%),由公证人员现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3(2) |
技术响应 (20)分 |
技术标准响应( 10 )分 |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需求:技术需求书中参数的满足程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为准,满分10分,有一条负偏离扣0.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 |
| 关键功能展示(5分) |
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关键功能,提供系统的截图功能展示说明。 上述内容须为同一个系统中功能截屏。 1、功能展示说明内容全面、详细、提供的系统截图完整充分的得4~5(含)分; 2、功能展示说明内容不全面,提供的系统截图不完整的得2~4(含)分; 3、功能展示说明内容有说明,但不提供系统截图的得0~2(含)分。 |
||
| 软件著作权及专利(5分) |
1、投标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具有关于远程控制、智能监控、生态环境监测、灌溉测控、节水灌溉决策的软件著作权,提供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有一个得3分,未提供材料不分。) 2、投标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具备关于农业物联网、灌溉闸门的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有一个得2分,未提供材料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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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3) |
商务响应 ( 5)分 |
付款方式( 2.5 )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若不响应且做无效标处理(以商务响应表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5 )分 |
完全响应交付使用期,得2.5分,否则不得分。若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以商务响应表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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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4) |
售后服务 (5)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 1 )分 |
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在到当地设立不少于5人的专业售后服务技术队伍,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2 )分 |
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中包含: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 |
||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2)分 |
投标人能够书面承诺做到完成施工后,确保每天24小时的故障响应模式,做到30分钟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6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12小时内排除,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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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 8 )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8分) |
1、提供完整的施工计划方案,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提供完整的管理体系方案,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3、提供完整的保障措施方案,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4、提供完整的应急措施方案,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5、提供完整的培训及服务方案,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暗标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注: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酌情打分,若无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评分最低不得低于该单项得分的70%,不提供方案的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审小组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该分项不得分。 |
| 2.2.3(6) |
业绩 ( 2 )分 |
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指合同签订时间)以来的类似智慧农业、智慧农场、水利信息化等智能化业绩,单笔合同在100万以上的(含100万)(与资格审查中业绩重复的不得分)。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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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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