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用碳分子筛制氮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52-ZB-251224080、SXZB-2512 43910GZH06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用碳分子筛制氮装置(招标项目编号:JNB252-ZB-251224080、SXZB-2512 43910GZH066/01)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以晋控投资字【2025】33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煤矿用碳分子筛制氮装置。
2.2 招标内容、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 1 |
碳分子筛制氮装置 |
套 |
1 |
DTJY-1000/0.8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 |
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2.3 交货地点: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碳分子筛制氮装置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时须提供碳分子筛制氮装置、煤矿用(单)螺杆式(移动)空气压缩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碳分子筛制氮装置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9 18:00至2025-12-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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