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物资(浙能北电、萧山电厂、镇海燃气热电)直流系统及充电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天虹物资(浙能北电、萧山电厂、镇海燃气热电)直流系统及充电装置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萧山电厂:2套220V直流系统(包括#5机组直流充电装置及#03号充电装置共2台高频开关充电装置、1套绝缘监测装置、3面直流屏等设备),2套110V直流系统(包括#5机组2套110V充电装置、4面直流屏等设备),4套蓄电池电压内阻监测装置,以及备品备件、设计、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和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指导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
镇海燃气热电:1套220V直流系统(包括1套220V直流充电装置高频开关充电装置、1套绝缘监测装置、3面直流屏等设备、1组220V成套蓄电池、电缆及附件),2套110V直流系统(包括2套110V直流充电装置高频开关充电装置、9面直流屏等设备电缆及附件),以及备品备件、设计、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和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指导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现场技术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应用于同类型(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2个及以上国内发电工程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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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