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12-1-31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智慧化预测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智慧化预测平台研发及配套设备
2.3信息化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50天内按技术规范书进度要求完成交付。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清能院智慧化预测平台开发服务招标。
2.5招标范围:开发智慧化新能源预测平台,含新能源场站特征画像分析、模型结果综合评价与分析、功率预测模型自适应算法管理、功率预测模型自校正功能、运行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告警监视、理论功率与可用功率计算等功能,面向不少于100座新能源场站示范应用。提供气象预测及功率预测数据优化、各区域“两个细则”考核规定及数据上报规范、功率预测系统培训等技术服务。提供3个区域集中功率预测系统、15个新能源场站功率预测系统部署所需的软件资源及硬件设备,完成数据接口开发、系统部署及运行调试。提供项目内软硬件运维及质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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