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北区城市更新配套道路(玉峰山-龙门段)改造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24】385号、渝北发改投【2025】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玉峰山镇,主线起于玉峰山镇龙门村接规划G319线,途经大田、川主堡,止于望楼台接G210线,支线起于川主堡(相交于主线K1+700)),途经铺子垭口、柳家坡,止于大地坝附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全长约7.606公里(含支线2.137公里),四级道路,改造范围包括路基、路面、路肩、边坡、边沟、挡墙、涵洞、护栏、标识标牌等,对道路破损路段进行维修改造后加铺沥青面层,并修复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及功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涵洞工程等,含《渝北区城市更新配套道路(玉峰山-龙门段)改造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施工相关的人员等证明材料由任一施工单位提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