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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2025年实验楼1-4室桌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询比公告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2025年实验楼计算机1-4室桌子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才发展中心2025年实验楼计算机1-4室桌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LF0125FS02QY04/GDSRC-2025-0023三、采购内容:计算机1室66张,计算机2室54张,计算机3、4室76张,讲台4张。

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约207,538.00元(含税)。

五、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注: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其他组织资格(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控股及管理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三)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一般纳税人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教务部与前期市场调研情况比对,本项目拟将207,538.00元(含税)设置为最高限价,并在询比采购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中公布。

八、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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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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