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计划化工二部二乙胺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计划化工二部二乙胺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乙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二乙胺在丙酮氰醇装置作为催化剂使用,已连续的方式加入装置中,以补加在生产中损失的二乙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具备采购条件。
2.2最高限价:57.75万元(含13%税、运费等)。
2.3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或买方指定地点。
2.4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5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2.6包装要求:产品外包装为桶装,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能防雨、防潮,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会破损、产品不被污染,产品标识不被破坏。标识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商厂址、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的规格和型号、净含量。危险化学品包装要符合《GB 12463-2009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2.7付款结算:首次在化工二部使用的二乙胺,到货质检合格后由买方组织标定,标定合格后由买方编制试用总结作为二乙胺性能考核和付款的依据。合格产品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2.8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2.9售后服务:甲方使用乙方产品期间出现问题,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提供技术支持。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于48小时赶到甲方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10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部
项目负责人:郭燕华 联系方式:0459-6764545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王亮 联系方式:0459-6707463
2.11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二乙胺 |
工业用二乙胺 纯度≥99.7% |
吨 |
46 |
按需交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本项目允许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如为生产商,提供生产商声明函(见附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括二乙胺)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2如为贸易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包括二乙胺)、生产商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括二乙胺)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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