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淮铁路金湖段涉铁下穿通道工程(道路部分)已由淮安金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金政务投核〔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戴楼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应施工内容为新建市政道路,包含7处道路,分部为上湾西路、建设西路、健康西路、工二路、神华大道、荷美路、云起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涵洞、交通设施、给排水、照明土建预留、电力通信土建预留及绿化段面预留。(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图预算价:建安费为5734万元(含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合同)范围为宁淮铁路金湖段涉铁下穿通道工程(道路部分)的施工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新建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设备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结算审计等,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5 监理服务期:42个月。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投标人报价时须将工程延期风险考虑在内,若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125万元。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需提供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任意1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为非退休人员。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注:“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的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3.6投标人拟派总监自2020年11月1日(以竣工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1个项目单项工程造价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造价金额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
①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承诺书示范格式;
③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⑤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⑥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4.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不良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监理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近2年来投标人因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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