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江安县方石至新场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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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S311江安县方石至新场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资〔2024〕1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4〕1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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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该项目路线全长4.911km,其中主线长4.547Km,连接线长0.364m。拟按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桥梁宽度9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江安县留耕镇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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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公路工程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单位均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招标公告资质、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单位)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成员分工所需资格条件和能力。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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