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 广西东融产业园莲桂标准厂房(轻工业)建设项目(一期)1#~3#、6#楼及门卫室等建筑(含配套基础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贺八发改社会投[2021] 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专项债及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广西东融产业园莲桂标准厂房(轻工业)建设项目(一期)1#~3#、6#楼及门卫室等建筑(含配套基础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西东融产业园莲桂标准厂房(轻工业)建设项目(一期)1#~3#、6#楼及门卫室等建筑(含配套基础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950001001
2.3建设地点:莲桂罗坡街与书房北路交汇处西北侧(莲塘镇桂水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3738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12780.00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23275.00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20099.00平方米,6#综合楼建筑面积7210.00平方米,7#门卫建筑面积292.00 平方米,8#门卫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9#垃圾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共9台。(含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质保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6工作周期
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9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4个月。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交货地点:莲桂罗坡街与书房北路交汇处西北侧(莲塘镇桂水村)
2.8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壹仟陆佰壹拾捌元陆角叁分(RMB¥1781618.63);
2.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货物的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持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须具备以下“①、②”两项资质;如为代理经销商须具备“②”项资质及为其授权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须具备“①”项资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等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等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