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1000251104148993-01290704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2026年豫兴(西区)工作站固守及整治项目
预算编号: 0126-00004458, 0126-K00004464
预算金额(元): 2016680元(国库资金:201668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豫园街道办事处—2026年豫兴(西区)工作站固守及整治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0166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服务区域: 东起河南南路,南至复兴东路,西达西藏南路,北沿人民路、淮海东路。(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2)服务内容:及时完成街道交给的工作任务;协助综合执法队、城运中心等部门对街道辖区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对城市环境有关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及时快速处置矛盾问题,确保市政市容常态保持良好等。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4)最高限价:2,016,680.00元。
项目属性:服务类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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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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