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南通电厂2026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1-290-01、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南通电厂2026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华能路1号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2.2 规模:2×350MW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华能江苏公司南通电厂2026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项目招标标段包1和华能江苏公司南通电厂2026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项目招标标段包2。
2.4 本次招标采购的石灰石数量40000吨,分两个标段,比例为6:4,标段一为预估用量60%,数量为24000吨;标段二为预估用量40%,数量16000吨。两个标段关联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如两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为同一单位,推荐其为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二不予推荐。
2.5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低价优先中标段一,后续标段不再推荐。如最低价相同,业绩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2.6技术规格: 10-20mm,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华能路1号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石灰石堆场
2.8 交货期: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按照招标方通知分批送货,接通知后1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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