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中国电建党校学员公寓医务室驻场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电建党校学员公寓医务室驻场服务项目已由 水电五局实业总公司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服务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业主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签订了承包合同,现 中电建五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采购人将该项目中国电建党校学员公寓医务室驻场服务项目 采用公开询比标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党校学员公寓医务室驻场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二段469号
2.3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医务室,并委托具备医疗救护服务资格(资质)或营业范围的供应商派遣专职医生驻场服务。
2.4服务内容:初级诊疗、应急救护处理、健康咨询、转诊分流;常见急症处置(如发热、外伤、过敏等);慢性病管理支持(监测、咨询,不涉及处方调整);急救知识宣讲与实操培训;不对外开展诊疗,为非营利性内部服务医务室。供应商需配备相应医疗设备物资。
2.5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计划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该采购合同履约期间若因采购人的业主与采购人履约期限发生变化或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发生导致招标人无法继续履约,该采购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6采购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关医疗救护服务资格(资质)或营业范围,派驻医生须同时持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3.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有1个医务室驻场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周期算一个业绩,业绩合同周期需≥6 个月”,并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含服务期限、范围、双方签字盖章)。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4)近 5 年未发生农民工资拖欠或在中国电建集团内无纠纷事件发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不得被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建集团纳入不合格或禁用分包商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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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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