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5-0013 项目名称:锡宅路与规划黄更上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混合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2520.5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20.54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锡宅路与规划黄更上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混合垃圾清运及处置,混合垃圾总量约228000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7.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