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
维保服务(框架协议2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2-144)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维保服务(框架协议2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提供约75人维保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维保服务(框架协议2年)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执行工期730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确定时间后,提前15日通知投标人。以培训完成投入现场维保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日。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要求范围内装置所有机、电、仪设备日常检查、缺陷消除、技术改造等工作,维保人员配置约需75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具有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类)或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影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均≥500万元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新建、改建、扩建、检修维保、消缺、年度大检修之一)业绩,需附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业绩要求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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