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ZQYC-G2025-0045 项目名称:犬只留检所代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2.5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2.55万元/年 采购需求: 犬只留检所代养服务项目共一个包件。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会面推进社流浪犬只收容处置工作,规范流浪犬只留检管理,提升我县城市形象,通过购买专业服务,为我县城区流浪犬提供收容及留检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周期为三年,年服务费用不超过92.55万元/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每次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均可参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