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十三批集中招标(43-5桥头铝电、
百河铝业电解槽大修铝软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12-16-040-01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桥头铝电)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公里处,注册资本14.134亿元。根据2026年电解槽大修计划需采购(铝钢直焊软带70.2吨、铝垫板2吨)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百河铝业)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百河铝业位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根据2026年电解槽大修计划需采购宽140mm*厚1mm,180kg/卷,铝软带80卷;宽70mm*厚1mm*长465m,87kg/卷,铝软带750卷。
2.2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2.2.1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桥头铝电、百河铝业2026年电解槽大修铝软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
该项目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2.2.2交货时间
桥头铝电:2026年2月27日起安排送货,3月15日完成首批次20台电解槽大修材料全型号到货、5月10日完成第二批次20台电解槽大修材料全型号到货、6月15日完成第三批次18台电解槽大修材料全型号到货 (车下交货)
百河铝业:自订合同后7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供货(车下交货)。
2.2.3交货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公里处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大修库房(车下交货)。
青海省西宁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大修库房(车下交货)。
投标人提供的电解槽大修铝软带,铝垫板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需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指标及使用效果要求。
2.3主要工作内容
2.3.1招标内容
2.3.1.1电解槽大修铝软带、铝钢直焊软带、铝垫板共3项。(合同签订生效后按买方要求时间完成供货,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2.3.1.2质量要求:
(1)货物有国家、地方或行业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或规范。(2)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较高、较严的标准或
规范。(3)除满足前述要求外,货物还应满足需方使用要求,且不得存在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情
形。(4)产品必须满足质保期要求,若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问题,供货单位免费进行更换,所更换
产品重新计算质保金起始时间。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5)供货单位所供物资以次充好,质保期内连续两次退换货将全额扣除质保金或银行保函,并纳入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处置。
(6)货物的包装要求如下:
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在确保货物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防爆、防渗漏的基本前提下,选择与货物特点相适宜的,能够满足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以及多次装卸和搬运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对所供货物进行有效包装。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货物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包装并做好相应的标识以及特殊的保护措施。
(7)计量方式:
合同中以“数量"结算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送货数量与合同数量需一致,并以买卖双方最终共同清点数量为准。以"重量"结算的,以买方磅房过磅单数量为准,根据实际到货量据实结算,最大允差为±5%。
(8)本条规定的最大允差仅适用于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等不可控因素,如因乙方人为因素产生交货误差的,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悉数补足。
(9)货物到厂时需同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等作为到货验收的基本条件。
2.4主要工作内容
2.4.1货物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铝产品或铝板带或铝合金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4.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4.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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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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