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节日员工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A302-WZ007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节日员工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6-XA302-WZ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节日员工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453.60万元(包含货物本身价格、增值税13%(如部分商品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包装费、运费、配送、平台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经签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采购物资详见附件 1采购需求一览表。
①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职工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结合了厂内职工人数多、地址分散的特点和市场资源状况,为加强和规范普惠慰问品采购工作,充分发挥线上采购的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节日普惠慰问满意度,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选商,结合产品技术特点和市场资源状况,在指定时间内搭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专属员工普惠慰问品电商平台,由员工线上自选采购节日慰问品,单价不高于京东商城自营商品价格,供应商须将商品免费快递至员工指定地点,确保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节日员工普惠慰问品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②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节日员工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下称《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商品,职工在产品中任意组合下单,按标准领取等值普惠慰问品,供应商须将商品免费快递至职工指定地点,按照甲方及员工要求进行配送。供应商搭建专属的员工慰问品领取平台须设计定制专属页面,实现登录、下单、签收短信提醒、配送选择、售后退换物品维权等平台基本功能,且保障员工个人信息安全。
③采购慰问品须为国内主流电商平台提供的品牌产品,供应商应给予价格优惠,产品单价不得高于选购期间官方市场价格。慰问品进行分批次发放,采购标准为1200元/人(2026年“春节”为480元/人,2026年“端午”为360元/人,2026年“中秋国庆”为360元/人),按照全厂在册总人数(预计3780人)进行预算。
④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日期须在下单日期的两个月内,不得提供临期商品。《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预设的礼盒、大礼包必须以整体组合的形式进行供应。项目实施期间领取平台须包含(但不仅限于)本次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产品,物品池内产品数量不得少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合同履行中发现有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工作量调整至其他中标人,甲方不对采购数量及金额作任何承诺,采购物资品牌及规格等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⑤项目数量:采购人数约3780人。
⑥项目预算:采购慰问品总金额预算为453.60万元(包含货物本身价格、增值税13%(如部分商品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包装费、运费、配送、平台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经签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实际结算采购量有低于签订合同金额的供货风险,实际采购量减少的风险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⑦费用渠道:工会经费。
2.2.交货地点:免费快递至第五采油厂职工指定地点。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分别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前完成选购平台搭建,每名员工下单后3日内免费快递到达至其指定地点。
2.4.质保期:9个月。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项目单位:第五采油厂工会。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节日员工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商品,职工在产品中任意组合下单,按标准领取等值普惠慰问品,供应商须将商品免费快递至职工指定地点,按照甲方及员工要求进行配送 。
2.2.2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四)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业者备案信息表;《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须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3)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以B2B或B2C交易模式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时,供应商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30日)具有至少一项自主搭建实施的电商平台(商城)(企业职工慰问品类)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投标人须承诺本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增值税发票在本项目评标时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接受因发票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不一致可能导致的投标人失信处罚。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同类业绩要求范围应符合项目需求,不得设置于本项目无关的特定业绩作为资格条件)
5.信誉要求:①供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6.其它要求:评审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评审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选商。以谈判/询比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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