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生产区雨水集蓄利用项目施工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XJD-25-07960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生产区雨水集蓄利用项目施工
2.3招标项目概况
通过中核兰铀生产区雨水集蓄利用项目的实施,对生产区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构建完善的生产区雨排系统,最终汇集到东岛、西岛天然湿地。通过雨水回用系统的建设,为生产区提供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减少市政给水用水量,实现生产区雨水集蓄利用,助推公司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全面建设绿色低碳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生产区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本工程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所有系统调试、配合竣工验收等。主要包括:给排水管网、供电线路及照明、道路恢复(不含树木移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地点
甘肃兰州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2.6 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3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原则上计划峻工时间不变。
(1)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施工方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安排施工人员进场,开始场地清表和平整。
(2)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管网主干管、地下管沟等敷设、安装。
(3)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主干路路面及周边设施恢复。
(4)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现场验收。
2.7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按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安全负责人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_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_2025年_12月_17日17时30分至_2025年_1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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