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仁市屯脚镇三家寨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已由 兴仁市能源局 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511-522322-60-01-330059)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黔悦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兴仁市屯脚镇双龙村烂告田组。
2.2项目总投资:8750.97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屯脚镇三家寨,项目占地面积150.456亩(10.03公顷),主要内容为场地预处理工程、填沟工程(其中包含防护设施工程、材料准备工程、拦渣坝、地表水截排工程、地下水导排工程、防渗设施工程、隔层填埋工程、环保设施工程)、造地工程(其中包含造灌木林地、造乔木林地、造其他林地、旱地、造果园)。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施工(包含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化验测试及监测、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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