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挖掘机、压路机及汽车吊设备租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路基机械设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挖掘机2辆、压路机2辆、汽车吊1辆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 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是舟山本岛“一环、四橫、六纵”规划骨架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舟山定海区白泉镇,起点位于现状方岭隧道南侧出洞口,路线总体为由北向南走向,出方岭隧道后分为主、辅路系统,主路采用左、右分幅的下穿隧道依次下穿规划白泉大道、在建甬舟铁路及现状329国道地面辅路后爬升至地面,终点与在建的南环快速路白泉至三官堂段顺接,路线全长约1.22公里;辅路出方岭隧道洞口后采用地面道路与规划白泉大道、329国道地面道路平交,终点与南环快速路白泉至三官堂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约0.72公里。全线设下穿隧道905m/1座,设平面交叉2处,公交停靠站1对,及雨水泵房、废水泵房、配电房等相应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房建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
2.2招标内容: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路基工程施工需要计划租赁2辆挖掘机,2台压路机,1辆吊车,挖掘机租赁时间为10个月,压路机、吊车租赁时间为8个月。本次招标含设备进出场、运输、拼装、拆卸、燃油、操作手、保险租赁期间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2辆挖掘机、2台压路机、1台吊车。具体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
| 2 |
包件划分 |
1个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6年1月 |
| 4 |
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为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完成项目土方挖填及构配件吊运工作。 |
| 5 |
使用地点 |
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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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
PC220挖掘机2台、25t压路机两台、25t汽车吊1辆 |
| 8 |
人员要求 |
机械操作手需持相关操作证件,并配合招标方完成入场体检、安全教育等工作 |
| 9 |
租赁方式 |
月租 |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挖掘机:暂定2026.1-2026.11,10个月 压路机、吊车:暂定2026.1-2026.9,8个月 |
| 11 |
供油水方式 |
投标方负责 |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方要求设备做好日常保养维护 |
| 13 |
其他要求 |
本次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设备保险、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措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机械设备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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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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