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4年第一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昌平区2024年第一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2024年第一批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5〕2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天南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煤市口胡同甲4号楼、商业街(甲30号)、水利局宿舍、四清宿舍(天通苑三区 21-23 号楼院)、天通苑五区 31-33 号楼(西北郊粮食仓库家属院)、卫生局宿舍楼、西环里小区等共计 7 个老旧小区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热力等市政管线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改造内容涵盖拆除原有管线及附属设施、更新管线。给水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1572.27 米,更新管道 1885.88 米,新建水表井 68 座,新建阀门井 26 座,新建矩形井 2 座,新建消火栓井(带表)6 套,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6774.35 平方米,车棚拆除恢复 53.14 平方米;雨水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2604.04 米,更新管道 6999.92 米,更新排水沟 567.63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 442 座,新建雨水口(雨水箅子)413 座,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27598.35 平方米;污水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7709.93 米,更新管道 10849.41 米,新建污水检查井 698 座,新建化粪池 39 座,新建交汇井 8 座,沉泥井 9 座,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40612.99 平方米;热力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6811.57 米,更新管道 1276.25 米,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2619.15 平方米;电力内线工程(派接箱以下)包括各小区敷设电缆 12083.56米,电力埋管 5031.40 米,新建配电箱 59 台,T 接箱 960 台,垃圾道拆除及恢复 2839.10 平方米;整体小区路面恢复 11349.44 平方米,其中雨水最大管径:DN800mm,污水最大管径:DN400mm、供水最大管径:DN200mm、热力最大管径:DN250mm。 合同估算价 10283.603848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7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热力工程、电气工程、路面恢复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其他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煤市口胡同甲4号楼、商业街(甲30号)、水利局宿舍、四清宿舍(天通苑三区 21-23 号楼院)、天通苑五区 31-33 号楼(西北郊粮食仓库家属院)、卫生局宿舍楼、西环里小区等共计 7 个老旧小区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热力等市政管线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改造内容涵盖拆除原有管线及附属设施、更新管线。给水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1572.27 米,更新管道 1885.88 米,新建水表井 68 座,新建阀门井 26 座,新建矩形井 2 座,新建消火栓井(带表)6 套,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6774.35 平方米,车棚拆除恢复 53.14 平方米;雨水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2604.04 米,更新管道 6999.92 米,更新排水沟 567.63 米,新建雨水检查井 442 座,新建雨水口(雨水箅子)413 座,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27598.35 平方米;污水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7709.93 米,更新管道 10849.41 米,新建污水检查井 698 座,新建化粪池 39 座,新建交汇井 8 座,沉泥井 9 座,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40612.99 平方米;热力工程包括拆除管道 6811.57 米,更新管道 1276.25 米,管道处路面拆除恢复 2619.15 平方米;电力内线工程(派接箱以下)包括各小区敷设电缆 12083.56米,电力埋管 5031.40 米,新建配电箱 59 台,T 接箱 960 台,垃圾道拆除及恢复 2839.10 平方米;整体小区路面恢复 11349.44 平方米,其中雨水最大管径:DN800mm,污水最大管径:DN400mm、供水最大管径:DN200mm、热力最大管径:DN250mm。 合同估算价 10283.603848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7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热力工程、电气工程、路面恢复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已竣工的合同额8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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