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基础软硬件2025 年智能算力配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邮保险基础软硬件2025年智能算力配备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邮保险基础软硬件2025年智能算力配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B409
三、项目概述:为满足公司智能算力需求、加快信息系统数智化进度、有效支撑业务发展,拟建设中邮保险基础软硬件2025年智能算力配备项目。
四、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
| 序 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含税单价 最高限价(元) |
| 1 | 高端服务器 (大模型智算服务 器) | 1台 | 2200000 |
| 2 | 高端服务器 (小模型智算服务 器) | 5台 | 550000 |
| 3 | 万兆交换机 | 2台 | 100000 |
| 4 | 千兆交换机 | 2台 | 25000 |
| 5 | 系统集成 | 1项 | 2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5400000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服务器、交换机同系列产品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金融机构总部(银行、保险、基金、证券)项目案例,每个产品须提供至少1个客户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
1)服务器: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服务器原厂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公章(鲜章),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默认等同投标有效期)和原厂维保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公章(鲜章),原厂自行投标也须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承诺函);
2)交换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交换机原厂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公章(鲜章),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默认等同投标有效期)和原厂维保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原厂公章(鲜章),原厂自行投标也须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9)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投标人与招标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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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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