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港油田油基泥浆随钻不落地处理服务(勘探事业部)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6年大港油田油基泥浆随钻不落地处理服务(勘探事业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为严格执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废物的专项管理规定,保障油基泥浆在钻井作业过程中得到安全、合规处置,大港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计划对2026年产生的油基泥浆实施“随钻不落地”专业化管理。油基泥浆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转运及最终处置均受到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根据现行管理要求,油基泥浆需在井场进行规范封装与预处理后,由具备相应危废运输和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转运,并送至指定终端场所进行暂存及无害化处置。当前,部分服务商在转运时效、暂存管理及终端处置能力方面存在不足,难以满足快钻模式下对油基泥浆“即产即清、全程受控、合规处置”的高标准要求。本项目是对拟对2026年大港油田油基泥浆随钻不落地现场预处理服务(勘探事业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此次招标,形成有序竞争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格局,助推油田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估算金额2352.22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油基泥浆随钻不落地处理服务。大港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所属施工井位,预计年实施井数20口,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工作内容包含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油基钻井废液、岩屑、钻井液废物及固井作业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固液分离、并用吨桶、吨袋收集、现场暂存,装卸终端运输车辆,使现场“即产即清、全程受控、合规处置”,达到环保要求。其中油基钻井废弃泥浆预处理预计工作量20000吨。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遇跨年井施工,则延长至跨年井交井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否。
2.5 实施地点:河北地区。
2.6 最高限价:油基1079元/吨(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取消投标人资格,备注:油基钻井液废弃泥浆处理量按吨计量,处理量据实结算。
2.7 服务要求:①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服从招标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安全、环保、井控督查,作业内容包含钻井产生的油基钻井废液、岩屑、钻井液废弃物及固井作业产生的混浆固液分离、现场不落地收集、现场存储及装卸,达到环保要求。 ②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准确、齐全、清晰、规范、整洁,便于存档。 ③投标人须现场介绍本项目的技术措施方案,编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处理技术工艺、现场人员设备配备情况等。 ④具有本项目的HSE管理方案,编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HSE组织管理机构情况、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情况、风险减控制度及风险减控措施、应急管理方案与措施。 ⑤ 中标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⑥依据钻井废弃物处理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大港油田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标准和规定。⑦符合《附件一、油基泥浆主要技术要求与标准》要求。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备提供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油基钻井废液、岩屑、钻井液废物及固井作业产生的废液经过预处理后的运输、终端存储及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技术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③投标人的末端处置单位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行业范围为:危险废物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3、HW04、HW06、HWO7、HW08、HW16、HW18、HW08、HW09等;安全填埋:HW05、HW17、HW19、HW20等。④投标人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提供与运输单位的合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发票时间为准)有油基钻井液不落地处理技术服务业绩1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
3.3 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至少 1 人,安全管理员1人、提供2025年第三季度社保缴纳证明。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人数均不少于2人。驾驶员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员提供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3.4 设备要求:①提供2组转运车辆,每组运输车辆必须包括1台额定载荷不少于10T的运输车辆和1台容量不少于20m3的罐车。提供车辆台账、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需提供与运输公司合同、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及上述证件。
②投标人具备危废处置设备包括回转窑、二燃室 、余热利用系统、喷淋急冷塔、烟气净化系统、防尘系统等相应设备证实性材料。
3.5 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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