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散装水泥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SCWZ-2025-168
1.招标条件
1.1本采购项目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穗南发改投批〔2023]42号审批建设,项目业主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散装水泥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DSCWZ-2025-168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位于南沙万顷沙镇南部,北起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的终点(十八涌北),沿线跨越十八涌、十八支涌、十九涌共3条河涌,终点止于二十涌北,全长2.85km,改扩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60m,双向6~8车道,设计速度60km/h。新建3座跨涌桥(140m、175m、155m)、1座水闸(总净宽24m)、生态堤222m,配套双向4车道施工便道3.12km(含396.4m/3座钢便桥),拆除十九涌水闸。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管线综合、绿化、临路工程、生态堤及水闸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本批物资使用(供货周期)至2025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国的生产企业、经销商、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与,则须提供水泥厂家的授权书)。
3.2.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2.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一份近两年财务报表(年度),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一份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竞标人注册时间不足2年的,则需提供成立后的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提供至少一份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二份近三年的采购物资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采购物资品种规格多时,可明确提供包件中数量多物资的供货业绩。
3.2.6履约信用要求: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子分公司的限制供货商可自行要求)不推荐或禁止使用及不合格的供货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货商;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货商;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货商。
3.2.7.其他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有产品由本厂自行生产供应。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3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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