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QYT2512-ZBGK0004
本招标项目2025年生态环境管护公司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生态环境管护公司生产保障大队,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生态环境管护公司生产保障大队(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年生态环境管护公司义务植树苗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要采购义务植树苗木,用于大庆油田生态环境管护公司及所属单位义务植树项目使用。。
2.3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3人时,则实际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当中标人数量为3人时,第1、2、3名的中标人工作量分别为463.25万元(含税)、277.95万元(含税)、185.3万元(含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3名时中标人为2人时,第1、2名的中标人工作量分别为741.2万元(含税)、185.3万元(含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2名时中标人为1人时,工作量为926.5万元(含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1名时,需要重新招标。
2.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5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6年6月30日。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7交货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8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9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投标资格1:要求投标人需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资格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资格4:投标人须提供在严寒地区(严寒地区指我国最冷月平均≤-10℃或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145天的地区。)苗木花卉销售业绩不低于50万元(包含)(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业绩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投标资格5:投标人应具备苗木花卉等自行生产能力,其自有苗圃地或租赁的苗圃地不低于200亩(包含)。注:自有苗圃以该土地所有权证明标注为准;租赁苗圃以该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材料内证明面积为准
投标资格6:投标人拟委派售后人员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失信: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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