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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便利店非油供应商资格准入

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便利店非油供应商资格准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509-WZ80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便利店非油供应商资格准入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准入资格申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非油品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一体化、规范化发展要求,结合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非油业务商品需求,现就公司2025年四季度便利店商品供应商进行招商,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准入资格申请。

该项目不涉及采购金额,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在集中资格选商基础上,由招标人在准入供应商内进行选商确定商品采购价格,合理确定供货商后,由甘肃销售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受采购权限影响,集采商品不在《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2025年集采商品品牌明细》内(见附件)。本次选商仅涉及供应商资格选商准入,选商准入后,发放准入通知书,准入供应商纳入甘肃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

2.2招标范围及标包(标包)划分

标包(标包)划分:划分为2标包第1标包省区合作供应商。第2标包有能力完成一件代发的线上商品供应商

 

非油商品大类表(第1标包

序号

大类名称

1

化工农资

 

 

非油商品大类表(2标包

序号

大类名称

1

零食

2

日用品

3

家庭食品

 

 

2.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

2.4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合同期内按照《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非油业务供应商评价表》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合作期限,之后每年进行考核并确定合作期限。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无特殊说明,以下要求为第1标包及第2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第1标包:接受标包内非油商品生产商(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或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其中经销商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对应标包类别商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同一商品生产商(制造商)与经销商(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商品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否决该商品经销商(代理商)投标资格。

3.1.2第2标包:线上实物类非油商品供应商需提供标包内任一类非油商品可在线上各平台销售的品牌方授权(需提供品牌方出具的线上平台销售授权书品牌方投标无需提供),供应商需承诺可协助采购方获取品牌方对采购方线上销售授权提供承诺书);收费服务(票务)、虚拟权益商品等需通过电商平台兑换、核销使用的非油商品,供应商提供标包内收费服务(票务)或虚拟权益商品可在线上各平台销售的授权或采购合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根据申请准入范围,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类商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商品备案表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使用(或经营)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3.4.1供应商需提供期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任一年度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线上供货发票(发票须提供清晰可辨扫描件),并提供该发票与线上平台店铺的对应关系证明材料,例如:与发票匹配的线上平台订单或平台截图(注:订单/截图应为线上平台导出的订单/截图,而非供应商自拟的)。

3.4.2 第1标包: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内任意一年度的销售业绩,年销售收入200 万元及以上。(以对应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中销售收入为准)

3.4.3 第2标包: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日内商品至少与1家线上平台的店铺开展合作,线上销售平台如: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等类似平台。

注:业绩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供货发票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发票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④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中石油供应商资源库(云梦泽)中,库内供应商处于“暂停”、“取消”、“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在招标及非招标选商中将被否决;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及非招标选商活动将被否决,若潜在投标人为库内供应商,开标当日经查询其原因为“未年审”、“未缴费”、“资质到期”、“连续三年无交易额”上述四种情况造成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状态的,不予否决。

⑥投标人须未被纳入物资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日在*公示信息为准)。

3.6质量证明

3.6.1提供所供商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须承诺在近年(2022年1月1日-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投标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3.7.2历年来已通过公开招标准入并在合同履约期内的非油供应商无需参加本次准入。

3.7.3承诺准入商品不涉及《中石油昆仑好客有限公司2025年集采商品品牌明细》中对应品牌(见附件)。(提供承诺书)

3.8服务要求

3.9.1对标的物有一定的储备量,正常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7日内到达甘肃省境内指定地点,在需方急用的情况下,能及时的组织发货,在3日内到达甘肃境内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

3.9.2甘肃省境内现有1个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或准入后承诺设立1个标的物仓储服务网点。(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9.3配备1-3名专业服务人员,需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

3.9.4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承诺。(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上述承诺格式自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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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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