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天然放射性固体废物填埋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天然放射性固体废物填埋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KZH-25F43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核泰和(内蒙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2.3项目规模:略。
2.4招标范围:
承包人全面负责工程内容及规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职业安全职业卫生专篇)、采购、建安施工、单项调试、联合调试、单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承包,工程最终需满足生产投运的所有条件。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2.5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
准: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5月,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
准。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且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承包人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①、②其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工业行业(核设施及放射性三废处理处置工程、铀矿山及选冶工程、核燃料加工制造及处理工程、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反应堆工程设计)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GC2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按相关规定不进行财务审计的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5)项目经理:承包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资质应至少满足以下①、②其一:
①承包人为设计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②承包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2日21:00—2025年12月18日16: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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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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