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大角湾海岸带生态修复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 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大角湾海岸带生态修复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县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平板驳船1艘,履带吊1台,平板车1台(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1)岸线整治修复总长约3814m:其中人工补沙岸段长为 2200m,人工补沙量约54.43万方,同时建设14道离岸是(总长1240m和3道丁坝(总长390m);滩面整理岸段长1614m。(2)对现有岸线后方200m范围内进行海防林退塘补植,修复补植面积约765.35亩,同时对电厂栈桥北侧滩面进行植被修复,修复面积约114.4亩。
2.2项目地点: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大角湾
2.3标的施工内容: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关于丁坝、离岸堤、离岸潜堤填筑防波堤-9吨扭王字块安装的施工方法,项目部拟定租赁1艘平板驳船(1艘要求载重量≥2000吨、自航、船舶主机功率≥300kw进行扭王字块安装施工作业,履带吊,平板车配合船舶施工作业。
招标内容如下所示:
| 序号 |
船机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计划进场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甲板船 |
载货量≥2000吨 |
1 |
2026年1月10日 |
海南省乐东县 |
|
| 2 |
履带吊 |
≥80吨 |
1 |
2026年1月10日 |
海南省乐东县 |
|
| 3 |
平板车 |
≥13.5米 |
1 |
2026年1月10日 |
海南省乐东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船舶租赁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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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