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一企一管中间监控站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SWGC-GZ-2025-04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一企一管中间监控站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水务(莱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
2.2项目规模:日处理污水1.5万方。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共计包括33台各类在线设备监测设备、8套自动采样器、8套PH计、8套管道电磁流量计及其他附属设施。
2.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原则上有效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届满,经招标人考核供应商履约评价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且不高于原合同价格的情况下,可进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招标方有权选择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本次按照24个月服务期限进行报价,第2年度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签署运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预计10-12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莱阳经济开发区一企一管中间监控站两座,一座位于盛华科技产业园西厂南侧含7套在线监测设备,一座位于中瑞化工西侧含1套在线监测设备,2处站房相距约4KM。投标方需提供24小时驻站服务,现场所有运维设备故障需1小时内解决,不允许投标方随意更换现场设备。为保障数据连续性,中标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各提供一台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在线监测设备放在招标方现场作为备机使用。
在线监测系统共计包括33台各类在线设备监测设备、8套自动采样器、8套PH计、8套管道电磁流量计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详见附表: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品牌 | 数量 (台) | 安装时间 | 已使备 用年注 限 |
| 1 | COD在线检测仪 | JHC-IIIA型 | 江苏绿叶 | 8 | 2021年8月 | 1年 | |
| 2 | 氨氮在线检测仪 | JHN型 | 江苏绿叶 | 8 | 2021年8月 | 1年 | |
| 3 | 总磷在线检测仪 | JHP型 | 江苏绿叶 | 8 | 2021年8月 | 1年 | |
| 4 | 总氮在线检测仪 | JHN型 | 江苏绿叶 | 8 | 2021年8月 | 1年 | |
| 5 | 氟化物在线检测仪 | LYF型 | 江苏绿叶 | 1 | 2021年8月 | 1年 | |
| 6 | 自动采样仪 | SBC-6000 | 杭州科盛 | 8 | 2021年8月 | 1年 | |
| 7 | PH计 | PC-3110-RS | SUNTEX | 8 | 2021年8月 | 1年 | |
| 8 | 管道电磁流量计 | FTEMF-100 | 8 | 2021年8月 | 1年 |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持有“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及近期(2025年后)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将做废标处理),以33台主要设备为基数,配备人员优于10:1,即至少4人。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无环保类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上述信息如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证明材料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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